美国移民EB-5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的区别和优劣
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的区别,及优劣势,某种角度上来说,如果要比较两类项目的优劣,类似比较橙子和苹果的好坏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没在表中列明的,就说明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没有区别,譬如:都可以投资50万,只要在TEA(目标就业区)等,就不一一枚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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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比 |
直接投资 |
区域中心 |
区别 |
法案依据 |
1990年起的永久法律 |
1992年的区域中心试行计划,每年都需延期。(最近3年一延) |
运营机构资质 |
无需USCIS批准就可开展业务 |
区域中心需要USCIS批准 |
投资形式 |
多为股权投资 |
借贷和股权都有 |
EB-5投资者的参与 |
通常直接参与实体经营 |
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或借贷而参与到项目中 |
EB-5投资者同美国实体和项目的关系 |
直接 |
间接 |
监管账号 |
可以有 |
通常都有 |
经济分析报告 |
可以无,可以有 |
必须有 |
I-526审理周期 |
快 - 最近为6个月左右 |
慢 - 最近为12-18个月 |
就业类型 |
直接就业 |
直接/间接/延伸就业 |
I-829审批 |
就业证明文件工资单/税单/员工表I-9 |
通常是经济分析报告及花费收入等财务报表,以证明间接就业 |
项目投资文件 |
简单,通常只需商业计划书 |
复杂 |
就型业类 |
直接就业 |
直接/间接/延伸就业 |
直投的优势 vs 区域中心的劣势 |
I-526审批简单、审批周期短 |
经济(就业)模型复杂,I-526审批周期长 |
投资者管理参与度高,较易控制经营风险 |
项目大而复杂,参与面广,项目风险涉及面广 |
为了满足就业要求,可以调整经营,增加雇用人数,灵活度高 |
牵涉面广,对项目无直接控制,就业不足也往往无计可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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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中心的优势 vs 直投的劣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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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投资者管理要求高,管理经营风险不易控制 |
成熟团队+成功项目,使得投资移民简单易行 |
只能使用直接就业 |
就业使用面广,单位投入往往可以创造更多就业 |
为了满足就业要求,必须维持经营 |
管理参与度低,可以搭顺风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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